本會於4/28與渣打銀行就勞資議題進行協商,其中有關員工休假問題,資方已有初步善意回應,但對於資方經理人擅自要求連績二個月未達100%業績之員工(甚至當月未達預算之員工)加入績效改善計劃(PIP),實為違反員工手冊之規定及渣打銀行對員工之承諾。本會除要求資方本於誠信原則,立即停止此一行徑,及對所造成之後果要求自行負責外,並在此呼籲所有會員勿配合資方此一計劃,以維護會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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