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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28(六)討論議題

案由:針對團體協約完成進度,提請大會研議案。
結果:經出席代表熱烈討論後,以舉手方式表決,出席代表43人,41人同意就勞資雙方協商代表於2009年3月18日達成共識確認簽定之團體協約版本(共41條文),以及資方提出已核准之優惠退職方案(資方協商代表說明原則上將於即日起兩周內,2009年4月10日前(含)提出),兩者同時交付本會下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議決通過與否(即不討論修正,僅表決同意或不同意接受上述兩文件),如通過,再擇日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