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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7/10渣打銀行不當解僱員工之集體訴訟案開庭

針對前波遭渣打銀行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工作不能勝任為由」不當解僱員工乙案,經新竹地方法院通知將於98/07/10(五)下午3點開調解庭。

另,台中商業銀行多名亦遭資方以工作不能勝任為由不當解僱員工案,目前也正在進行個別官司訴訟中,經工會與律師全力協助下,昨(16)已先有乙名員工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勝訴),此判決大大激勵其它正在訴訟中之員工及本會協助會員進行恢復工作權之信心。

消息來源:http://www.tcbbankun.org.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817&forum=9&post_id=6869#forumpost6869

今(17)下午4點,臺中地方法院會針對台中商業銀行第2名個別官司訴訟員工之是否確認僱傭關係存在進行判決,相信很快就會為各位帶來好消息。

 

(附件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