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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錯把手段當目的【2007/05/30 經濟日報社論】

陳總統在民國93年10月宣示二次金改;要在94年年底以前,讓公股銀行減半,並且有三家金融機構的市占率超過10%;95年年底以前,14家金控減半,至少一家金融機構由外銀經營或者股票到國外上市。這個計畫,在沈寂一段時間之後,最近又熱了起來。

 
事實上,三年多以來,二次金改走走停停,風波不斷。許多人認為它不具可行性,是一個失敗的計畫。也有人質疑金改手段太過僵硬,根本違反市場機制。更有人痛陳金改過程圖利財團,悖離社會正義。但陳總統如今在新閣上路之後又堅持二次金改的「方向和初衷,始終是正確的,有必要持續推動下去」。主管官員雖然對重啟二次金改的背景一頭霧水,表面上也只能隨聲附和。
 
 
撇開過程和技術性的問題不談。假設二次金改的目標如願達成了,我們的金融市場會不會從此脫胎換骨,弊絕風清?
 
 
這個假設,其實已不完全是假設。就外銀取得本國銀行的經營權而言,眼前就有兩個例子:渣打銀行入主新竹商銀,及旗銀行併購華僑銀行。很顯然,這一部分的金改不但已經達成,而且比預定的目標還多了一家。問題是,達成目標之後又如何呢?
 
 
根據主管機關的說明,當初設定這個目標,是因為我們的金融市場「國際化嚴重不足……銀行因規模小,同質性高而缺乏國際競爭利基;加上開放金融控股公司後,跨業經營經驗不足,綜效更有待發揮。舉如金融人才、業務、風險控管能力及稅務等,均有待加速與國際接軌」,因此必須引進外銀經營本國銀行。現在,外商銀行進來了,國際化嚴重不足的問題解決了嗎?
 
 
我們看到新竹商銀的員工,在報上刊登大幅廣告,表達心中強烈的不滿。這種併購產生的衝突,能不能換取經營績效的提升,現在言之過早;但確定的是,把一、兩家本國銀行讓給外商經營,不等於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缺乏長遠的人才培訓計畫,沒有周密的風險控管機制,引進一、兩家外商銀行,也不能解決金融人才不足,及業務、風險控管能力缺失的問題。
 
 
至於更受爭議的公銀與金控減半問題,主管機關指出,台灣的金融機構規模太小,前五大銀行的市占率只有37%,遠低於韓國的89%,香港的76%,和新加坡的73%。同時亞洲前300大銀行中,我們的銀行排名,也落在韓國、香港、新加坡之後,更遑論與日本相比。因此加速整併成為當務之急。
 
 
主事者似乎認為,只要規模變大,市占率提高到韓國、新加坡的程度,惱人的金融問題就可迎刃而解。但不要忘了,大不一定就是好。全球排名前50大、100大的銀行,經營不善,到最後難以為繼的例子,層出不窮。更嚴重的是,金融機構變大之後,有人藉著強大的市場地位,侵害消費者權益,甚至把銀行掏空,再把爛攤子丟給全民埋單。這種例子,全球各國不乏其例。
 
 
誰能保證台灣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假設一家市占率30%的金控爆發重大弊案,街上黑壓壓一片擠兌的人潮,你能想像會有什麼後果?主事者拚命把金融機構變大的同時,有沒有努力建立更完備的管理機制?那些有本事上達天聽,又有本錢和主管機關對幹的金融機構負責人,主管機關有什麼能耐讓他們乖乖守法?主管機關有沒有想過,大型金控如果發生弊案,官員會不會因為擔心無法收拾殘局而投鼠忌器,進而幫忙掩飾?這幾年,政府全力推動併購,但RTC的功能卻逐漸消失;誰能清楚回答,資產上兆的金控一旦爆發弊案,有什麼機制可以處理?
 
 
二次金改最危險的地方,是錯把手段當做目標,以為只要減半,只要引進外銀,就萬事OK。其實,減半只是家數的改變,而未必是品質的提升。如果不努力建立更完備的管理機制和必要的金融穩定措施,二次金改目標的完成,可能只是金融資源的浪費,甚至是為一場金融災難,埋下無法掌控的引信而已。